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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12/12/4 15:43:09 来源: 作者:长丰县图书馆 点击数:2894
关于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通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各级支中心:
    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展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成果,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管理中心联合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依托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网络、数字资源、人才队伍等综合优势,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以下简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以“文化剪影 幸福共享”为主题,通过基层群众的视角,通过一点一滴的镜头语言,讲述身边的文化事、文化人,反映当下火热的群众文化生活和人们对美好精神家园的热爱和向往,讴歌新时代文化建设新成就。举办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2月5日(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一)。
    二、征集活动分为活动发动、作品征集、组织评审、公布结果、作品展示五个阶段,其中作品提交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期50天。全国征集活动作品提交窗口,在上述时间段内统一开启至关闭。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200名。活动另设优秀组织奖20名,由积极组织该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省级分中心和省级群众艺术(文化)馆获得。
    三、为使征集活动有序实施,并发挥各省级分中心在活动中的重要组织作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将开设应征作品提交总端口,链接各省级分中心网站分端口。作者网上提交作品,可通过总端口从链接地址至所属省(区、市)分端口提交;也可按所属省(区、市)直接从分端口提交。
    四、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管理中心和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同时向各省级分中心和省级群艺(文化)馆下发通知,由省级分中心牵头实施。各级支中心及文化馆应当认真组织本地征集活动,发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让文化共享工程成为各行各业摄影爱好者交流、共享、展示、提高的平台,使该项活动成为促进群众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
    五、省级分中心组织本省提交参展摄影作品的筛选工作,最终向管理中心推荐提交的参展作品。
    六、活动联系方式见“文化剪影 幸福共享”第一届“文化 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方案(附件一)。
                  专此通知。 
    附件 1、“文化剪影 幸福共享”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方案
                                                                   安徽省分中心
                                                                   2012年11月8日



    附件1:

                               “文化剪影 幸福共享”第一届“文化共享杯”
                                   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方案
    一、活动背景
    文化改变着百姓生活,也孕育着文明新风。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等一批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推进,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活跃并日趋丰富多彩,文化已然渗透到了百姓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广泛开展群众参与的文化活动,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随着数码时代的到来,摄影艺术创作已经成为一项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文化活动,摄影艺术以丰富的信息、生动的画面、独特的文化记忆价值和视觉审美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喜爱。
    在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联合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依托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网络、数字资源、人才队伍等综合优
势,举办“文化剪影,幸福共享”--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以下简称“征集活动”)。
二、目的意义
    一方面,通过组织该项活动,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展示我国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景象。通过参与者的视角,通过一点一滴的镜头语言,讲述身边的文化事、文化人,以小见大,定格美好生活瞬间,刻录真情实感世界,充分反映当下群众对美好精神家园的热爱和向往,讴歌新时代文化建设新成就。
    一方面,为各行各业摄影爱好者搭建交流、共享、展示、提高的平台,鼓励大家的摄影创作热情,使该项活动成为促进群众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同时,通过征集展示活动,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中来,进一步丰富工程的数字资源内容,推动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发展。 
    三、活动主题
    本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主题为:“文化剪影 幸福共享”。
在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每个人的生活都无法仅仅被物质所满足,每个人都需要精神食粮,而文化正是其中丰富美味的饕餮大餐。我们需要那种被文化点缀的绚烂生活,我们感激那些为文化传承默默奉献的耕耘者,我们更期待自己能够成为文化记忆的一分子。文化改变生活,文化让生活更美好。
    让我们用丰富的镜头语言,随时随地记录身边发生因文化而繁荣的生活点滴,让我们以斑斓的文化剪影记录那些把文明播撒出去、改善文化背景土壤的辛勤耕耘者。举起手中的相机,用我们的双眼去发现,用我们的心灵去感悟,定格精彩瞬间,共享幸福生活!
    四、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
    协办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各省群艺(文化)馆
    五、活动组织
    (一)举办时间:2012年9月25日-2013年2月5日;
    征集时间:2012年11月1日-12月20日,为期50天。
    (二)参加范围:全国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不 限,职业不限。
    (三)征集活动通知、启事将通过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中国文化报》、《中国摄影报》、《大众摄影》发布。
    (四)征集活动的组织、宣传、基层群众发动工作,由文化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省群艺(文化)馆承担。
    (五)作品评审以大众投票与专家评审共同进行,评审方式有作品初选、公众评选、专家评审等。
    (六)评选结果公布:提名获奖作品将通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公示,最终结果也将通过该网站予以公布。
    (七)由获奖作品组成的摄影大展以网络展览方式,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展出。
    六、参与规则
    (一)参展作品应符合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客观真实,反映当前大众文化生活状态。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具有相应的艺术特色和水准。
    (二)作品参展只接受通过数码摄影、以电子文件网上传送的方式投稿,通过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或各省级分中心网站提交,同时需经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或省群艺(文化)馆推荐。
    (三)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1张为1幅作品)或组照(1组为1幅作品,1幅不超过4张)不限,每位参展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幅。
    (四)参展作品原始图片使用数码设备拍摄,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G,每张容量不小于2 M。为确保文化共享网站安全运行,作者首次通过网络提交的参展作品,单张容量应降为700K-1M,如作品获奖,作者再提供获奖作品的原始图片。
    (五)作者提交参展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作品的文字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字数在60字以内。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或参加过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
    (六)参展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所在地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推荐单位。参展作品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参展者自行保留好作品的原始文件。
    (七)参展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但允许提交的作品通过软件作适当的后期处理。
    (八)参展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以任何形式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一旦核实非参展者本人的真实作品,将取消参展资格,如已获得奖项,主办单位将予以撤消和追回。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3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500元/人;三等奖6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800元/人;优秀奖20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300元/人。所有获奖作品将被收入《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艺术摄影作品资源库》,丰富文化共享工程原创的特色资源。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若干,由积极组织开展该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和省级群众艺术(文化)馆获得。
    八、实施步骤(分为5个阶段)
    (一)活动发动(2012年9月25日—10月31日)
1.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策划方案;
2.主协办单位明确分工,确定活动实施方案;
3.发布活动通知、启事;
4.各地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效方式开展征集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二)作品征集(2012年11月1日—12月20日)
1.各地以多种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征集、推荐工作;
2.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摄影技术辅导;
3.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开启参展作品提交传送端口;
4.主协办单位组织对征集活动的跟踪报道。
    (三)组织评审(2012年12月21日—13年1月25日)
1.各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和省群艺(文化)馆组织对本地提交参展作品的初步筛选,选出完全符合征集活动要求的作品,由各省级中心牵头组织评选,并向管理中心推荐提交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不超过300幅;
2.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专栏,对各地提交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进行展示,发起群众网络投票和活动协办单位投票;
3.由管理中心聘请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提交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细则根据提交作品数量、质量、种类再行确定;
4.根据群众网络投票结果、各协办单位投票结果、专家评审小组评选结果,综合评定获得一、二、三、优秀奖奖项提名名单;
5.依据各地开展征集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由主办单位研究确定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
    (四)公布结果(2013年1月25日—2月5日)
1.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公示获得一、二、三、优秀奖奖项提名名单,公示时间5天;
2.根据公示结果,对评选结果或获奖提名有异议的,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各省级分中心和省群艺(文化)馆网站、《中国文化报》等,公布本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名单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
    (五)作品展示(从2013年春节起)
1.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举办“文化共享杯•第一届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网上展览,展示本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
2.根据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质量,确定是否举办网下展览、全国巡展、出版作品集等。
    九、相关事项
    (一)鉴于本次活动的公益性质,主办组织单位不收取参展者任何费用。提交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在之后的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展览、研究、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有权无偿使用参展作品,不再支付稿酬。参赛作品不予退回。凡提交参展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二)操作方式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www.ahlib.com/ahlib/main/model/newinfo/newinfo.do?infoId=22844
按文件要求即可提交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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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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