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馆情介绍 读者指南 书目检索 共享工程 古籍保护 地方文献 信息公开 读者留言
新闻动态  
本馆动态
文件资料
通知公告
报刊选读
基层动态
宣传活动
读者园地
业界动态
年报计划
服务数据
本馆动态
· 长丰县图书馆开展“四季… 06-30
· 2025年度“四季少儿阅读… 06-29
· 长丰县图书馆开展《我是… 06-29
· 长丰县图书馆开展“小候… 06-26
· 长丰县图书馆举办“‘悦… 06-25
· 长丰县图书馆开展“绘游… 06-22
· 长丰县图书馆开展“变废… 06-22
· 合肥经济学院联合长丰县… 06-22
本馆资源  
本馆动态
《公共图书馆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添加时间: 2018/1/3 10:39:07 来源: 作者:长丰县图书馆 点击数:1344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该法是十九大之后国家出台的首部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法律,亦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方位的法制构建,将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共图书馆、公众(读者)、出版单位、社会力量等主体纳入法条,明确了公共图书馆的地位、服务内容、发展方针和政府责任,致力于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图书馆建管格局,以提升服务效能,保障新时代公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文化权益。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标志着从此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将进入法制轨道。长丰县图书馆作为公共图书馆,将严格以《公共图书馆法》为准绳,以法制思维、法制手段创新管理与服务,保障公众阅读权利,为构筑文化强国贡献片瓦之力。

网站首页 | 馆情介绍 | 读者指南 | 书目检索 | 共享工程 | 古籍保护 | 地方文献 | 读者留言 | 安徽文化云
版权所有:长丰县图书馆 | Copyright @ 2011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支持:安徽三户网络
为获最佳浏览效果,推荐使用1024x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备案号:皖ICP备19015710号-1
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关闭
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

《新东方素养微课堂》
汇雅电子书
2023全国两会知识服务平台
时夕商业领袖
时夕乐学网
时夕乐听网
时夕乐考网
上业宝宝智库
百科视频
多纳智慧魔方第一季
长丰县草莓文化特色库
长丰县共享工程支中心
全国各地报纸当日电子版
关闭
共享工程

共享工程

共享工程企业版
共享工程社区版
共享工程农村版
共享工程少年版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